第三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纪要 时间:2009年9月11日 地点:岷山饭店二楼会议厅 人员:应到会21人,实到会16人,5人因事因病请假,到会人数符合协会章程规定。 内容: 一、邱国凡会长传达中税协第四届二次理事大会精神。 1.传达国家税务总局宋兰副局长的讲话; 2.传达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总会计师汪康视察中税协指示纪要; 3.传达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作的四届一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和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报告; 4.传达中税协会长许善达在四届二次理事会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 二、罗骁莉秘书长提交四个议案,通报一个事项: 1.关于我省实施《税务师事务所信誉等级认定办法》的意见; 2.关于参照执行中税协《中税协驻会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制度》的意见; 3.关于制定我省《规范行业人才流动和行业有序发展》的意见; 4.关于筹备今年迎春晚会和行业“20强”授牌仪式的意见; 5.通报近期有关工作情况。 经参会常务理事对审定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常务理事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我省延期开展《税务师事务所信誉等级认定》的意见; 2.同意参照执行中税协《中税协驻会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制度》的意见; 3.同意制定我省《规范行业人才流动和行业有序发展》的意见; 4.同意筹备今年迎春晚会和行业“20强”授牌仪式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