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有绿色标示的建筑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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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
昨日,记者从市城乡建委获悉,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我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我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建设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 据介绍,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业内人士认为,有政策的大力扶持,重庆的绿色建筑将越来越多。 享优惠须有绿色标识 据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凡取得我市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工程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我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但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承诺在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后,按照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本办法规定申请评审并取得我市绿色建筑标识。 未取得我市绿色建筑标识的,由市城乡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撤销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追缴已减免的相关税费。 同时,已通过LEED、BREEAM(世界环境评估工具)等其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认证的建筑,若符合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适用范围及控制项规定的,可按本办法规定申请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通过后颁发重庆市相应等级绿色建筑标识,并可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及我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评价标准也划分星级 “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银级、金级和铂金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星、二星和三星级。”市建委有关人士称。 我市银级、金级绿色建筑项目在取得标识后,由市城乡建委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编号和统一格式制作,并颁发国家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 我市铂金级绿色建筑项目在取得标识后,由市城乡建委推荐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 绿色建筑标识可查 据了解,设立在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的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负责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管理工作。 绿标办将对我市的绿色建筑建立专门的档案,市民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方式查询自己想要了解的绿色建筑信息,另外,绿标办将对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质量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建成真正的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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