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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开展社保基金及工资审计稽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3日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川税注字〔2010〕1号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转发《关于同意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开展社保基金及工资审计稽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同意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开展社保基金及工资审计稽核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函〔2009〕64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好此项审计稽核工作。
    二○一○年一月五日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0年1月5日印发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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