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积极作用 努力构建我省和谐税收服务体系 张建 (2011.4.7.)
各位理事、同志们: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三届三次理事会今天召开了,在此,我谨代表四川省地税局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一直辛勤工作在注税行业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刚过去的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地税系统各项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绩,地税总收入和税收收入双双提前突破千亿大关,实现了四川地税史上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十一五”的完美收官。“十一五”时期,我省地税累计组织总收入3870.19亿元(其中基金附加276.40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01倍。年均增长27.83%,高出“十五”期间平均增幅11.12个百分点。地方税收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持续提升,成为推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宏观地方税负从“十五”末的4.38%,提高到2009年的5.82%,税收与经济实现了良性互动。 在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这两项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中,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具有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税法遵从和征管质效。下面,我就如何依法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积极作用,构建我省纳税服务社会协作机制,谈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中的作用 总局钱冠林副局长在前不久的注税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议上指出:“注册税务师制度是我国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税务师队伍是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力量”。“作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注册税务师行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有效履行协税护税职能作用,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强化税收管理等作出了积极贡献。”注税行业的发展历程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一)注册税务师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减少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 税法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和多变性等特征,使得纳税人面对纷繁复杂的税收政策,常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就对税收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册税务师具有熟悉商情、税情的等特点,利用掌握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财务及相关经济法规专业知识和技能,向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办理相关涉税鉴证业务,通过自已行为正确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帮助纳税人减少或避免纳税风险,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能够有效地缓解征纳双方纳税服务难以对接的矛盾。 (二) 注册税务师为纳税人 提供定制服务,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纳税人对税法知识的渴求度、涉税程序的认知度、纳税服务的需求度、财务与税收处理的准确度越来越高,仅靠税务机关现有力量,往往难以满足纳税人的涉税服务需求。注册税务师专业从事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财务研究,服务对象涉及千家万户,触角延伸社会的各个方面和经济领域的各个层面,通过开展涉税业务,宣传辅导税收法律法规,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政策内涵,正确处理涉税疑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帮助税务机关从日常繁杂的税收管理事务中摆脱出来。改变现行低水平、表层化服务方式,建立社会化、集约化服务体系。对促进专业化税源管理向纵深发展,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注册税务师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服务,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深层次服务需求,有利于形成服务合力。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主要解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办税等带有共性的问题,对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现阶段还难以完全满足。而注册税务师可以通过与纳税人面对面交流,及时发现在纳税和财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纳税人的财务处理进行合理审核、审查,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税收相关法律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对偷漏税行为早发现、早纠正,既有效防止税收的流失,也可以帮助纳税人降低或减少纳税风险,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另外,通过注册税务师的服务收集,可以揭示纳税人普遍存在的规律性问题和个性化分类问题,便于税务机关改进税收管理手段,建立既符合纳税人特点,满足不同纳税人的最迫切现实需要,又能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办法。 (四)注册税务师对税务管理过程的参与,有利于增进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税务机关作为税款征收主体,在整个税收征管过程中处于权利义务关系的主导地位,而纳税人作为税收的管理对象,在征纳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注册税务师作为社会中介对税务管理过程的参与,能够起到监督税务机关正确行使执法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管理与被管理的法律地位,形成了税务代理人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三者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有利于化解征纳矛盾,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二、大力支持,加强监管,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 (一)依法支持注税行业规范发展是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和重要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2009年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又特别提出了要推进注税行业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涉税中介行业执业的规范体系等。各级税务机关要要进一步转变观念,重视发挥注册税务师协税、护税,服务国家、服务纳税人的作用。高度重视和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认真研究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加强税收征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收秩序、降低税收风险、构建和谐税收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的措施和办法。加大对注税行业的宣传,帮助其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与注税行业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注税行业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服务,通过多种渠道为税务师事务所传递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引导和培育,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服务能力;扎实推进注税行业的全面发展,为“十二五”时期行业发展开好局。 (二)加强监管,促进注税行业规范发展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下发的关于注册税务师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打击乱挂靠、乱执业、恶意竞争等各种扰乱税务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加强对注税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适时开展业务质量检查,特别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具虚假代理报告,伙同委托人造假偷逃骗税等行为,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严格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对违规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要进行通报,打击和威慑不法行为,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 (三)创新行业管理方式,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要发挥好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两个职能作用,深入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师事务所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行业状况,了解行业发展及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新时期行业发展特点,创新行业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解决行业监管缺位或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规范执业,诚信服务,提高素质,积极参与,努力成为构建和谐税收服务体系的生力军 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涉税服务既是国际通行作法,也是我国开展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纳税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注册税务师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和全体注册税务师及其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自己在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积极作用,规范执业,诚信服务,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主动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成为构建和谐税收服务体系的生力军。 同志们,春天是充满希望的季节,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携起手来,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共同谱写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更加辉煌的新篇章!共创四川注册税务师行业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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